科室简介_桂林旅游政务网
  • 机构概况

    科室介绍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查督办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应急、安全、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后勤、综合治理等工作。统筹全市文化、旅游节庆活动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

    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行业人才库建设、干部培训、人才培养和文化艺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三区”文化志愿者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协调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政策调研工作。协调推进国家和自治区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承担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四)财务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劳动工资年报统计工作,负责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系统填报。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编制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承担资金使用的评审和绩效考评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

    (五)艺术科

    拟订全市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桂林水准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比赛、展演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旅游演艺,促进艺术创作生产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六)公共服务科

    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定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旅游交通汽车营地规划和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文化志愿服务。

    (七)信息科技教育科

    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以及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开展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大数据工作,推进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开发利用。归口管理行业标准化建设。协调推进全市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组织开展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指导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职业教育工作。归口管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

    (八)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承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人的评审工作。组织市本级参加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人的申报和推荐。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档案及数据库。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承基地建设,协调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普及工作。

    (九)文物保护与考古科

    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文物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拟订文物保护与考古事业发展规划、文物维修保护和考古发掘管理制度。负责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工作,负责申报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的指导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博物馆与文物安全科

    协调、指导博物馆建设、文物安全、行政执法、社会文物管理、文物经营、文物宣传、文物交流工作。拟定相关业务的事业发展规划、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珍贵文物征集、藏品鉴定定级工作。组织文物行政执法督察,查处文物违法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文物犯罪案件。

    (十一)产业发展科

    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广播电视产业、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组织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全市星级酒店工作。组织、协调文化产品、创意产品的宣传促销工作。指导、促进文化企业和旅游企业发展。协调促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服务业发展。

    (十二)宣传科(媒体融合发展科)

    负责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性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节目评

    价工作。指导、监管全市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剧和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指导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统筹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工作。

    (十三)传媒机构管理科

    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管全市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组织查处上述业务的违规行为。

    (十四)安全传输保障科

    负责拟定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有关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推进国家广播体系建设。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统筹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五)资源开发科

    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生态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统筹乡村文化振兴和行业扶贫工作。统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服务质量标准评

    定工作。

    (十六)市场管理科

    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指导文明旅游工作。承担导游队伍建设、管理和体制改革等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监测、假日市场、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拟定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市性、跨区域文化和旅游市场重大案件。

    (十七)市场推广科

    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形象品牌推广战略及旅游促进奖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内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的国内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协调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促销工作。统筹国内区域交流合作。

    (十八)全域旅游促进科

    指导和推进全市全域旅游、特色旅游、红色旅游工作。拟订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和创建桂林特色旅游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县和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工作。拟订全市红色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和协调制定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产品建设、人员培训及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民宿业发展。协调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工作。

    (十九)对外交流合作科(国际旅游论坛秘书处办公室)

    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大型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负责国际及港澳台区域交流合作事项,办理出访人员的出国(境)手续。负责全市国际及地区航线培育开发工作。负责具体承办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旅游发展与趋势论坛工作,承担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秘书处工作。

    (二十)规划发展科

    负责公益性的文化基础设施、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础设施和全市广播电视发射台建设规划,协调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和广播电视工程项目的实施。承办需上报中央、自治区、市相关部门的项目审核及争取工作。指导协调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旅游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重点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制定有关项目优化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参与市级以上政府出资项目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十一)旅游胜地建设科(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牵头建立完善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定部署,组织实施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升级发展有关工作,并做好跟踪协调、信息收集和督查督办等工作。根据旅游胜地建设需要,组织开展相关重点课题研究。配合市绩效部门制定旅游胜地升级发展专项工作落实考评奖惩制度并开展专项考核。

    (二十二)会展管理科(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秘书处办公室)

    负责具体承办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工作。制定桂林会展业战略发展规划,加强桂林会展业的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研究制定桂林会展业发展的奖励政策及公共服务政策。

    市文物局。负责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指导协调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文物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日常工作由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博物馆与文物安全科承担。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旧版链接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办 桂林市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技术支持与保障 Copyright @ 1996-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桂ICP备11006795号-4 桂公网安备 45030202000013号

    网站标识码:450300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