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自查报告_桂林旅游政务网
  • 市旅游局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自查报告
    信息来源:桂林旅游网  作者:中共桂林市旅游局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5-06-18 16:09  字体+ | 字体-

       2014年,市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发现和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内容 

      根据《条例》规定,重点对责任是否落实、改进作风是否有力、党内生活是否严格、作用是否发挥、组织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坚持、保障是否到位等7个方面进行检查。 

      1.局机关党委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我局党组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在重要位置,纳入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并定期讨论、研究、指导机关党建工作,按规定设置机关基层党组织办事机构,并将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2.机关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情况。我局党组认真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推进专项整治落地生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论述,扎实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坚持边学边改,取得良好效果,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形成“反四风”、改作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 

      我局认真执行中央出台的各项改进作风制度规定,围绕事权财权人权建立和公布权力清单,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今年,局党组从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手,不断强化贯彻落实的抓手。二月份,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各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和分管单位第一责任人签订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上半年,根据形势变化发展和我局实际,我局重新修订了《桂林市旅游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修订后的实施意见针对性更强,也更具可操作性;在全市开展机关效能提升活动后,我局及时结合实际制定了《桂林市旅游局开展提升机关效能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管,切实改进作风,制定了《关于严格工作纪律的五项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建章立制环节,制定了规范机关下文、精简会议等6个方面的制度规定。通过制定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规定要求,使各项工作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净化了风气和氛围,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有序推进。 

      3.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坚持三会一课,按期高标准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定期开展党员评议;机关党委定期向局党组和局长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长期落实机关党员对基层党组织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是否开展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局领导班子带头把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实,不断增进班子的团结与活力,高质量高水平召开今后班子民主生活会。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直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每半年谈心谈话至少一次。每年两次集中分析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状况,结合实际作出专门部署。出台《关于改进和完善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的意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和班子成员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4.机关基层党组织协助党组(党委)履职情况。我局共有6个党支部,各个党支部能够较好地协助局党组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较好地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能够对机关行政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 

      5.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各党支部能够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参加党组织生活等进行监督;各党支部专职书记或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有关会议;我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机关党委书记通报工作情况。 

      6.机关党组织设置情况。我局机关直属单位党支部健全;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书记由部门主要党员领导兼任。201412月,我局根据实际情况,经党委会讨论,决定成立导游公司党支部,更好地履行相关职责。 

      7.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我局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为副调研员陶祖护、人事科科员蒋萍、旅监所书记陈园月、公共服务管理处何琴、导管中心书记吴健、老干部支部书记张燕芹,达到了按照机关工作人员1%2%的比例足额配备;按规定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定期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特别是机关基层党支部负责人到党员干部培训机构进行轮训;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进行交流。 

      二、组织领导 

      1.我局机关党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做好了自查工作。 

      2. 在市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3. 自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检查内容逐一进行自查,并如实反映实际情况。 

      机关党建工作的核心是抓好基层党组织和管好机关党员,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的先进性和与时俱进的要求,树立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搞好机关党的建设对推动机关各项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组织保障作用,机关党组织用党的工作教育党员、激励员工、凝聚人心,特别是强化了党员的大局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机关党员更能比其他成员在工作上表现的积极主动,在思想上表现先进成熟,在纪律上能够严格要求,能够坚持发挥以干克难、勇于拼搏、不怕牺牲的精神,能够带头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率先垂范地完成单位所分配的各项工作,能够多给单位的领导班子提建议、出主意、想办法,能够齐心协力地推动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努力方向 

      在日常党建工作中,我局能够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要求开展工作,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今后将继续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1、加强党性修养。一是要坚持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正确的思想就没有行动的指南。我们要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提高执政意识,用科学的发展观,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在思想上增强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二是提高业务水平,增强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在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的工作中,善于把吸收的新知识新经验运用到工作决策和管理中去,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三是加强团结,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到分工明确,相互协作,以诚相待,共事共心,保持团结,维护威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2、加强制度建设。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就必须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人、约束人、推动人、帮助人、教育人、激励人、感召人。一是继续完善机关岗位责任制。强化机关工作人员职责,建立健全激励和长效机制,树立抢前争先意识,实行岗位轮换和竞争上岗制度,增强干部的危机感和忧患意识。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三是继续完善机关其它配套制度,杜绝纪律涣散现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通过机关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机关运转和党员干部行为,塑造良好机关形象和党员干部队伍形象。 

      3、加强调查研究。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工作作风。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更进一步明确了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 

        4、加强自身建设。按照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建设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运转高效的队伍,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一是要继续改进工作作风,对工作要一丝不苟,兢兢业业,乐于奉献。二是廉洁自律,率先垂范,遵纪守法,按章办事,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三是坚持理论学习。 

        

      附件:市直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统计表 

        

        

                 中共桂林市旅游局机关党委 

                     20141210 

     

     

      

      附件 

      市直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 

      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统计表 

        

    责任 

    部门 

       

    是否落实 

    未落实原因 

    备注 

     

     

     

     

     

     

     

     

    是否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在重要位置,纳入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是否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并定期讨论、研究、指导机关党建工作。 

     

      

      

    是否按规定设置机关基层党组织办事机构,是否按照机关工作人员1%2%的比例足额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是否进行交流。 

     

      

      

    将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是否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书记或者副书记,是否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 

     

      

      

    是否认真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推进专项整治落地生根;部门党组(党委)是否认真执行中央出台的各项改进作风制度规定,围绕事权财权人权建立和公布权力清单,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责任 

    部门 

       

    是否落实 

    未落实原因 

    备注 

     

      

     

      

     

      

     

      

     

    是否坚持三会一课 

     

      

      

    是否按期高标准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 

     

      

      

    是否定期向部门党组(党委)和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是否落实机关党员对基层党组织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是否开展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 

     

      

      

    是否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是否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是否对机关行政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 

     

      

      

    是否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参加党组织生活等进行监督。 

     

      

      

    是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 

     

      

      

    直属单位党组织是否健全;机关及基层党组织是否按期换届;书记是否由部门主要党员领导兼任。 

     

      

      

    是否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定期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特别是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到党员干部培训机构进行轮训。 

     

      

      

      注:表中所列内容,如果已经落实的,请在“是否落实”栏内打“”,未落实的,请在“未落实原因”栏内简要说明原因 


    分享到: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旧版链接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办 桂林市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技术支持与保障 Copyright @ 1996-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桂ICP备11006795号-4 桂公网安备 45030202000013号

    网站标识码:450300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