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旅游团队文明旅游“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工作的通知_桂林旅游政务网
  •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旅游团队文明旅游“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28 10:14  字体+ | 字体-

      

    各旅行社: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旅游团队文明旅游工作,引导游客实现文明旅游、和谐旅游,根据《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市旅游团队文明旅游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有关事项再次重申如下:

      一、行前教育

      《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遵守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文明旅游行为规范。因此为做好旅游团队文明旅游工作,组团旅行社应在团队出发前,对旅游团队进行文明旅游专题教育,并明确带队导游(领队)为责任人。教育内容包括言谈举止文明、用餐文明、交通文明、住宿文明、观光文明等内容,具体参见附件。

      二、行中引导

      带队导游(领队)在组织旅游团队旅游行程中,负有引导游客文明旅游责任,应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引导劝阻。比如乱刻乱划、插队、不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破坏旅游公共设施等行为,导游(领队)有责任及时予以劝阻,若情节严重、不听劝阻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可报警并劝其退团。

      三、行后总结制度

      团队旅游行程结束后,带队导游(领队)应当对自己所带团队文明旅游情况进行总结,并出具书面的报告给单位负责人。对旅游团队中严重不文明行为且造成恶劣影响的游客,涉事旅行社应及时报告主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实后,将其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并通报给各旅行社,各旅行社可不再接受列入黑名单的客人报名参加旅游活动。

     

      附件:旅游团队文明旅游主要事项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旅游团队文明旅游主要事项

      

    一、做好举止文明工作

      导游(领队)要做好游客举止文明引导劝阻工作,劝导游客不要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不要在景区乱刻乱划,践踏草坪,采花摘果;禁止在公共座椅上躺卧休息,不要一人多占座位;不要在有“禁止吸烟”标示的地方抽烟。

      二、做好言谈文明工作

      导游(领队)要做好游客言辞文明引导劝阻工作,讲话音量适中,使用“谢谢”、“请原谅”、“对不起”、“打扰了”等文明用语,杜绝不文明用语,制止游客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手舞足蹈,高声说笑。

      三、做好用餐文明工作

      导游(领队)要做好游客用餐文明工作,要引导游客进入餐厅文明就餐,用餐时勿大声喧哗、勿随地吐痰、乱弃杂物;用自助餐时,要排队取餐,遵循“少取多次”原则,避免丢弃浪费。

      四、做好交通文明工作

      导游(领队)要做好游客交通文明工作,乘坐交通工具时,要安排游客排队进出,遵循先出后进原则,按照指定座位做好,照看好未成年子女,不要多占座位,躺卧休息。

      五、做好住宿文明工作

      住宿时,导游(领队)要引导游客遵守客房的有关规定,不要开房门看电视,深夜时看电视要将音量调低,不要在过道内高谈阔论,影响他人休息;不要乱扔东西,不要在客房以外的地方穿睡衣;要注意客房内部分项目(如冰箱、小酒吧用品、卫生间个别用品、电视的部分频道、室内电话、洗衣等)的收费说明;教育游客不要用床单、浴巾等擦鞋;不要将毛巾、烟缸、衣架等带走;乘坐电梯不要拥挤,依次进出。

      六、做好观光文明工作

      导游(领队)在带领游客观光时,要引导游客起遵守景区管理规定,不要攀折树木花草,不要在景区景物上乱刻乱划;注意景区卫生,不乱丢垃圾;爱护动物,不要随意喂食,捕捉垂钓,不要挑逗恐吓动物;照相时要主动谦让,不要争抢,不要影响他人照相;在路径窄狭道路、小桥或山洞地道时,要相互礼让,不要争先强行;在参观博物馆、教堂、艺术殿堂时,要将背包、雨具等物品存放在指定地点;进入教堂、寺庙时,女士不要穿裙子,男士不要穿拖鞋;参观时要保持安静,不要触摸展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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