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告(市旅罚字10号、11号、12号,市旅漓罚字[2018]第001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15 15:46 字体+ |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市旅罚字[2018]12号 | 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 | 《旅游法》第九十八条 | 吕长军 | 罚款二千元 | 2018/06/15 |
市旅罚字[2018]11号 | 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 | 《旅游法》第九十八条 | 桂林一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罚款三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五千元,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 | 2018/06/15 |
市旅漓罚字[2018]第001号 | 擅自变更旅游行程 | 《旅游法》第一百条第一项 | 桂林虹之旅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 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 | 2018/06/15 |
市旅罚字[2018]10号 | 进行导游活动时胁迫旅游者消费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江山 | 罚款人民币2万元 | 2018/06/05 |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