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旅游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28期)_桂林旅游政务网
  • 桂林市旅游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28期)
    信息来源:桂林旅游网  作者:桂林市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4-10-09 17:37  字体+ | 字体-

      桂林市旅游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简   报 

        

      第28期 

      桂林市旅游局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19日 

      

        

      我局召开《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心组学习会 

        

      9月16日,市旅游局召开《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心组学习会(国发〔2014〕31号文件,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学习会上,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学习了《若干意见》,深刻领会精神,并围绕发展形势和工作实践为推进我市旅游业改革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若干意见》5个章节,20条内容,强调了旅游业需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出“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其中首次正式出现了“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的新提法,更是对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局党组书记、局长林业江在学习会上指出,《若干意见》是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和《旅游法》等文件法律颁布实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旅游业改革发展做出的又一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强力推动旅游业转型发展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充分体现了旅游业在当前国内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全国旅游业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林局长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国务院《若干意见》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一要充分认识国务院出台《若干意见》的紧迫性和针对性,逐条逐句深研细读《若干意见》,全面把握深刻领会《若干意见》,统一思想认识,主动深学细悟,切实增强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强劲动力,全力确保《若干意见》入脑入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要要加强培训学习,切实将《若干意见》学习宣传贯彻纳入全市旅游行政管理人员、宾馆饭店服务人员、旅行社经营人员、A级旅游景区管服人员等培训范围,进一步扩大《若干意见》学习宣传范围,在全行业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若干意见》的热潮,不断将《若干意见》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林业江局长强调,全市旅游行业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若干意见》,牢固树立科学旅游观,加快转变旅游产业发展方式,加速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深化旅游改革,积极扩大旅游开放,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奋力开创我市旅游产业跨越式科学发展新局面。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见行动 

      ——市旅游局联合工作组到永福县检查指导旅游工作 

         

      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整改措施,增强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效果,切实改进作风,服务基层,9月3日,市旅游局党组成员娄志强一行六人组成联合工作组来到永福县实地调研和检查指导旅游工作,并按照2014年中秋、“两会一节”、国庆“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进行旅游安全检查。永福县副县长彭辉、县旅游局局长熊小斌、副局长覃小军及有关乡镇的领导参加了调研和检查活动。  

      工作组先后对永福县城凤山公园的凤山福园-中州岛项目、永福县游客接待中心项目、百寿镇特色旅游名镇建设、罗锦镇的永谊蓝莓农业旅游观光种植基地和金钟山景区等九个旅游项目和地点进行了实地调研和现场指导,并与永福县有关领导及有关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换意见。 

      工作组充分肯定永福县旅游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旅游规划、旅游项目建设、特色旅游镇(村)建设、旅游公共服务、旅游质监队伍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安全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要求。娄志强指出,永福县要抓住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这一重大发展机遇,继续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打造永福旅游品牌,同时紧抓不放旅游安全工作,促进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副县长彭辉表示:此次市旅游局工作组到永福检查指导旅游工作,作风扎实,工作认真,意见中肯,指导到位,永福将制定具体的措施,抓好相关工作落实,促进旅游上新台阶。  

      我局扶贫村灵川县九屋镇老寨村 

      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 

        

      日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部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关于公布2014年第一批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 

      名单的通知》(建村[2014]106号),我局扶贫点灵川县九屋镇(原青狮潭镇)老寨村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 

      此名单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专家对各地推荐上报的中国传统村落进行了技术审查,并确定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琉璃渠村等327个中国传统村落列入201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广西区共有23个村落被列入,桂林市占15个,灵川县有8个,其中九屋镇老寨村和江头村(我局2012-2013年的扶贫村)皆被列入。     

        

        

        

      报:桂林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桂林市旅游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发:各科室、直属单位,各县(区)旅游局 

      编辑部电话:0773-2825063          邮箱:zixun@guili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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