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3号台风“银河”防范工作的通知_桂林旅游政务网
  • 关于做好3号台风“银河”防范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桂林旅游政务网  作者:市旅发委  发布时间:2016-07-27 11:56  字体+ | 字体-

    委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县区旅游局:

      根据气象部门检测分析,今年将影响我市的第一个台风于7月25日17时在南海中部海面生成,于26日11时发展成为今年第3号台风“银河”,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逐渐向海南东部沿海靠近,预计于27日下午进入北部湾海面,于28日凌晨到上午在广西到越南北部一带沿海再次登陆。自治区及桂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已分别启动了洪涝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根据《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防洪(汛)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请委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根据职责要求,做好相应的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安全防御等工作。

      一是督促各旅游景区(点)、各农家乐、乡村旅游区:对洪涝等地质灾害易发、频发点进行彻底排查,可以马上进行整改的危险地段要立即组织进行整改,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要设置隔离带和警示标识,必要时关闭景区,禁止人员进出;密切关注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发布的强降雨预警信息,并在景区显要位置反复滚动播放,提高游客的自身防范意识;有涉水旅游项目的景区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严禁工作人员违规操作,雨势过大影响游客安全时要坚决予以关停,严禁船工及其它从业人员在水位过高或超警戒水位时运营竹筏等防护设施较差的水上交通工具。

      二是督促各旅行社: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制度,根据相关预警信息,综合分析研判,对既定行程路线进行重新评估,及时调整行程,规避潜在风险;在组织团队出行时,要合理安排游览线路,禁止带游客乘坐无运营资质的车、船等;对已成行的团队,旅行社要立即通知带队导游、领队人员密切关注天气情况,督促驾驶员减慢行车速度,小心驾驶,并对游客做好安全出行提示,对暂停营运的涉水旅游项目做好游客的劝导说服工作,避免出现游客执意上船等情况。

      各县区旅游局应密切关注雨情、汛情、风情及其发展变化,督促各旅游景区景点、各旅行社做好台风防御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涉旅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按相关规定上报我委及有关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迅速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游客生命财产损失。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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