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山旅游主题形象定位语和宣传口号有奖征集公告_桂林旅游政务网
  • 雁山旅游主题形象定位语和宣传口号有奖征集公告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30 11:10  字体+ | 字体-

       征集要求 

      1.雁山旅游主题形象定位于能反映雁山区的地域特色和文化气质,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号召力和亲和力。

      2.雁山旅游宣传口号应充分体现雁山旅游资源和产品特色,具有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

      3.应征时,可将雁山旅游主题形象定位语和宣传口号分别提出,也可将二者综合考虑,组合提出。

      4.形式不限,字数在中文16个字以内(英文10个单词以内)为宜,简练、上口,易于传播。

        时间 

      征集时间:2015年4月28日-2015年5月15日

      评选时间:2015年5月16日-2015年5月18日

      公示时间: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5日

        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采用网上投稿的方式。

      1.电子邮箱投稿:ysqlyj433@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主题形象定位语和宣传口号”字样。

      2.雁山区旅游文化体育局官方微博投稿:进入“桂林雁山旅游”新浪官方微博,通过私信的方式提交姓名+手机号+“主题形象定位语和宣传口号”等内容。

      注:所有投稿需注明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地址、联系方式,集体投稿注明集体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评选方式 

      1.投稿截止后,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选。

      2.入围作品及奖励等级通过桂林雁山旅游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一周。

     

      雁山旅游微博 

     

       雁山旅游微信公众号 

        奖励标准 

      1.主题形象定位语: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入围奖,5名,奖金500元;

      2.宣传口号: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入围奖,5名,奖金500元。

        特别声明 

      1.投稿作品须为未发表的原创作品,严禁剽窃他人作品。如因投稿涉及侵犯第三人权益,由此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概由投稿人自负,概与主办方无关。

      2.所有参加活动的稿件,创作人自留底稿。所有稿件主办方留作参考,概不退还,获奖作品的所有权、版权均属征集单位;主办方对作品享有展览、编辑修改、网络传播以及用于广告宣传、出版发行等权利。主办方不承担任何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责任。

      3.所有应征作品按征集内容及要求提供,资料不齐全者讲不列入评选范围。

      未尽事宜,请与雁山区旅游文化体育局联系。

      联系人:何小姐、莫小姐

      联系电话:0773-3550131

      雁山区旅游文化体育局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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