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准则》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的要求_桂林旅游政务网
  • 第四章 《准则》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的要求
    信息来源:桂林旅游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6-05-23 09:57  字体+ | 字体-

     

     

        《准则》提出的四个坚持是面向全体党员提出的共同遵守的基本要求,是对全体党员的一般性和普遍性要求。在廉洁自律问题上,党员领导干部无疑应该比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大多数党员有更高的标准和要求。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廉洁用权这个核心,《准则》提出“四个自觉”要求。“四个自觉”从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四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表明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上要按照更严、更高的标准在全党率先垂范。

        一、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准则》第五条要求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要“不受虚言,不听浮术,不采华名,不兴伪事”,做人民始终如一的公仆。

        (一)吸收借鉴古代廉政文化的有益经验

        中国悠久的传统文化中包含着丰富的廉政思想内容,蕴藏着历代有识之士对廉政的追求与智慧。积极借鉴历史上优秀的廉政文化,对于今天进行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批判和摒弃其糟粕,珍视和借鉴其精华,结合当今实际予以挖掘和利用,是我们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所应有的科学态度与有效方法。

        1.应倡导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个字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方面,说的是物质的匮乏;另一方面,说的是地位的低微。而作为从政者,应当始终经受住这两方面的考验,保持志趣的高远、志向的远大,而不至于坠入追求财富、攀附权势的深渊,所谓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首先,是“耐得住”。为官者要能耐得住家徒四壁、人微言卑,做到“凡事一俭,则谋生易足”,要有“任他水尽山穷处,牢抱冰心耐风寒”的气节。其次,是“守得住”。为官要能“发愤忘食,乐以忘忧”,要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做到宁静自持,善始善终。最后,还要“顶得住”。即要顶得住地位、待遇的变化。“见富贵而生谄容者,最可耻;遇贫穷而作骄态者,贱莫甚。”任何时候都应“安贫乐道”,“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宁可清贫,不愿浊富,所谓不为身所累,且从心所安。

        2.应倡导知耻责己之清白。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兔狐愁。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这是包拯以廉政明志的一首诗。包拯是中国古代清官的典型代表,此诗表达了他对清白做官的执着追求。要知耻,即以不廉为耻;要责己,即对自己在为政廉洁上要达到近乎苛刻的地步。知耻责己,为的无非是清白二字,为的是做官的底线和起点。顾炎武在《日知录·廉耻》中讲过:“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而如此,则祸败乱亡,亦无所不至。”因此,知耻是安身立命的保证。在古代信奉廉耻观的官吏看来,清白二字的确价值非凡,是必须念兹在兹的操守和觉悟,应当知耻改过、自尊自新。他们总能守身如玉地砥砺品行,换得一身坦然,也赢得时时超然,从而登及“磊磊落落,如日月皎然”的人格高地。

        3.应倡导忠诚爱民之清正。从道德领域而言,忠,实际上是一种责任意识,包括家庭责任、社会责任、政治责任等。忠诚是古代官吏必须奉行的最高政治标准。他们在恪守对一姓之天下忠诚的同时,也将忠诚的品质泛化到对民族、对事业甚至对家庭的忠诚上来。所谓“大忠无言,可以充盈天地;大德无形,可以浸润万物”,这种忠诚的后面包含着正气与大气,有一种心忧天下的深厚情感与公道气派。尤其是这种对国家、对民族、对事业的忠诚要求,还必须通过“爱民”的举措,内化在“重民生”的途径上,从而实现“忠诚爱民”的统一。

        4.应倡导勤政廉政之清苦。勤者,政之所要;廉者,政之本也,廉与勤,是历朝历代的为官之本,莅官之要。“不勤无以成事,不廉无以立身。”首先,廉政与勤政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廉政可以立身,勤政可以安民;不廉政容易坏事,不勤政则无以成事。勤政是实现廉政的最可靠基础,廉政又是通向勤政最重要的保证。“功在勤政,威在律己。”其次,廉政突出的是操守,勤政突出的是担当。勤廉双为,才能很好地实现政绩和自身价值的统一。更重要的是,勤政廉政与坚守清苦又是紧密相连的。这种清苦还来自于对物力的珍惜,“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这种清苦亦来自于对节俭的推崇,“人之常情,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唯有守住这份清苦,勤政廉政才有了最基本的道德操守。

        (二)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内在动力

        从自律和内因的角度来讲,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确立以下三个“准则”:

        1.从思想上确立准则,防止和克服失衡、寻租、侥幸心理。任何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思想上牢固确立廉洁从政的“准则”,应该防止和克服以下三种心理:一是克服失衡心理。心理失衡大都缘于不适当的比较。有些领导干部总是不正确地把自己与他人相比,逐渐心态失衡,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克服失衡心理,关键是克服比较心理,本本分分、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用好手中权力,杜绝攀比和埋怨。二是克服寻租心理。有的领导干部信奉“不捞白不捞”“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信条,认为权力是可以像商品一样出租获利的,见到送上门来的“承租者”,便抵不住诱惑,笑纳他人钱财,来者不拒甚至伸手索要,最终走上不归之路。三是克服侥幸心理。有一些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对自己的问题没有清醒的认识,反而抱着侥幸心理。有的认为自己有后台,“背靠大树好乘凉”;有的认为自己违纪违法手段很高明,方式很隐蔽,不会被发现;有的认为送钱的人都是“自己人”,不会出卖自己;还有的认为收受他人贿赂,别人不知道,不会被查。殊不知,这些都是自欺欺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腐败行为都逃脱不了党纪国法的严惩,任何侥幸的美梦都注定要破灭。

        2.从作风上确立准则,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优良作风是保持清正廉洁、抵御消极腐败的重要保障。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发展改革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一是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站稳群众立场,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众的本领,把服务、引导、创新贯穿于群众工作的始终,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多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二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研究就不能做出正确决策。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贴近群众听取诉求,以便更好地完善政策,修正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求真务实,必须勇立时代潮流,引领社会进步;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坚持求真务实,必须认识规律,把握规律,遵循和运用规律;抓住时代本质,把握时代脉搏,推动科学发展。坚持求真务实,必须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身体力行;开拓创新,一以贯之,“干”字当头,大干、快干、实干、巧干。四是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勤奋敬业的模范,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自强不息,严于律己,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侈浪费之风,做一个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好干部。五是大兴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以“闻过则喜、闻过则改”的态度,正确对待来自各方面的批评意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坚决反对“好人主义”和粉饰缺点的做法,更要防止“敢于批评意见多,好好先生选票多,吃吃喝喝朋友多,拉拉扯扯好处多”的怪现象,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劲足”的良好局面。

        (三)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外部监管

        从他律和外因的角度来讲,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做到以下三个“加强”:

        1.加强教育引导。教育与人的思想行动密切相关,教育的过程就是提高的过程,也是自我警醒的过程。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德教为先,修身为本,大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只有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经常性的教育引导,特别是通过法制教育、警示教育、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知识竞赛等方式,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习和党性修养,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养成良好作风,遵守党纪国法,强化自律意识,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依法办事,锻造良好品德,塑造健全人格,做廉洁勤政的榜样。同时,全面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自我教育,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切实把学习的过程转变为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廉洁意识的过程,高标准、严要求,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

        2.加强监督问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问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防止以权谋私和滥用权力。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主动接受监督,认真接受党内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诚信接受舆论监督。同时,要大力加强问责惩戒力度,通过问责清除一批,对那些不守规矩、不听招呼、屡教不改、贪赃枉法、违法乱纪的害群之马实施严厉惩处;通过问责挽救一批,让那些贪图享受、以权谋私而又心存侥幸的人迷途知返、悬崖勒马;通过惩处教育一批,教育更多的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算好“廉洁账”,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诱惑,严于律己,警钟长鸣,永远不贪。

    3.加强制度执行。坚持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一把手和分管领导每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不失时机地开展廉政教育,做到早提醒、早警示、早预防;全面推行廉政约谈、诫勉谈话、函询和述廉制度,通过开展不同形式的廉政教育,常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未雨绸缪,防微杜渐,不断增强干部廉洁自律和风险防范意识,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防线。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问责,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二、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准则》第六条要求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代表着人民神圣的嘱托,不可亵渎。权力,应当用来为人民谋取福祉,而不应当滥用。只有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权力才会长久,用权者才能得到人民的信赖和拥护。

        (一)廉洁用权是党长期执政的必然要求

        廉洁用权是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也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如何看待权力、如何运用权力,不仅决定着党的自身发展,更关系到整个国家和人民的命运。只有坚持廉洁用权,才能真正地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廉洁用权有利于践行党的宗旨,提升执政能力。我们党是一个群众性的政党,权力来源于人民授予,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了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党员领导干部不是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统治者”,而是服务人民的“勤务员”。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责任越重,越要为人民用好权、服好务。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保持清醒头脑,树立正确权力观,时刻将群众利益放在心上,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行使权力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踩“黄线”、不越“红线”,严格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不断提高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能力。

        2.廉洁用权有利于密切党群关系,夯实执政基础。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是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什么时候党群关系密切,事业就顺利发展,反之,事业就遭受挫折。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秉公用权,可以造福人民;以权谋私,就会祸害人民。我们党作为执政党,突出特点就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掌握着大大小小的权力。各种不正之风,无论是表现在政治上、组织上、经济上还是生活上,无不与权力有关。当前,几乎所有党群干群关系方面的问题都与公共权力约束不严有关。形式主义是运用公权力摆谱,官僚主义是仗着公权力摆架子,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是运用公权力挥霍公款。因此,如何有效约束公权力、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是我们党执政之后密切党群关系的关键。只有廉洁用权,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最大优势才能彰显,党的执政基础才能不断强化。

        3.廉洁用权有利于推进反腐倡廉,纯洁执政形象。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作为拥有8700多万党员的大党,面临“四大危险”“四大考验”,特别是形形色色的腐败现象不断侵蚀党的形象,严重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一切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如果党员领导干部在权力观上出现偏差,把权力作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的工具,就必然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出现滥用,从而滑向腐败的深渊。只有始终坚持廉洁用权,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党的良好形象取信于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廉洁用权关键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廉洁用权是党和人民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每一名领导干部都必须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从哪里来、应该为谁所用这个重要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这是新时期对廉洁用权的最好解释和最根本的要求。

        1.权力姓公,防止公权私用。权力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权力作为社会活动的管理调节职责,是其职能本质;另一方面,权力作为人们利益谋取和维护手段,是其利益本质。廉洁用权,本质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在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在错误权力观支配下,权力和私欲相结合,个人与公家彼此不分,人情与原则搅和在一起,小到装腔作势、推诿傲慢、公车私用、以权谋私,大到培植亲信、结党营私、买官卖官、以权谋利。其结果是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危害党的执政地位。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原则,秉公用权,确保权力置于党纪国法约束之内、人民群众监督之下,不越界而行,不以之谋私。

        2.正确用权,防止权力滥用。正确用权就能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只有廉洁用权,才能不逾规矩。廉洁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得滥用权力、肆意而为。这里所说的“滥用权力”是指权力行使的“越位”,既包括公权力部门权力交叉、关系不顺,也包括公权力过大、对市场和社会干预过多。具体来看,权力滥用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大权小用,表现为不秉公执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是小权大用,表现为谋求私利,越权办事。三是特权乱用,表现为公款吃喝,超标配车和用房,损公肥私。四是集权滥用,表现为用人“一言堂”、用钱“一支笔”、决策“一张纸”。五是权力互用,表现为公权交换、“投桃报李”、相互利用。

        3.有效用权,防止有权不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是一种腐败,但是不有效行使权力,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不担事,“在其位不谋其政”的“为官不为”“有权不用”现象,也是一种腐败。遇到大事不表态、遇到难事不沾边、遇到问题绕道走,出工不出力、求稳不破难,在本质上是一种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的“慵懒病”。领导干部有效用权,防止“有权不用”,必须增强自身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职业观,充分运用好人民赋予的各项权力。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考核,探索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有效措施,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严格抓好日常管理,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泄气松劲、敷衍马虎等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对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做出调离、降职、免职等处理,从而使“慵懒散人”失去生存空间。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做到廉洁用权

        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

        1.坚持宗旨意识,坚持用权为民。权为民所有、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是权力形成和运行的基本规范。领导干部不解决“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就会使“四风”问题再次反弹猖獗,甚至引发更严重的问题。“权为民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明确,权力从根本上为人民所有,必须时刻“心中有民”,用群众赋予的权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牢记宗旨、真心爱民。“权为民所赋”,党员干部必须牢记,手中权力来源于群众授予,只有始终牢记“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切实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才能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权为民所用”,党员干部必须自觉践行“权重不忘责任大,位高不移公仆心”的理念,牢记人民重托,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

        2.扎紧制度笼子,坚持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关键是给权力划定红线”,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必须建立结构合理、配制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运行。坚持科学用权,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为重点,全面建立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切实织牢制度“笼子”,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依法用权,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守各项党规党纪,不越边界、不碰红线、不逾规矩,确保权力依法依规行使:坚持公正用权,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有权不可任性、用权不可妄为”,切实做到公正用权、公平处事,不因私利抛公义、不因私情废公事,不做利用权力干预执法、司法的事,公平公正用权。

        3.主动接受监督,坚持阳光用权。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强化阳光意识,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习惯于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自觉接受法律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克服设障逃避监督的行为,坚决防止人为暗箱操作现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特别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明确监督重点,围绕“用人、用钱、决策、审批”等权力,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推行“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权力运行机制。整合监督力量,加强上级领导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营造班子内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良好环境;扩大群众和舆论监督,探索党内公开监督、公开质询、弹劾罢免制度,实现全方位、全天候监督。

        三、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准则》第七条要求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华传统文化中习得修身的智慧,既要有“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的决心,也要有“吾日三省吾身”的坚持,展现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

        (一)廉洁修身是党员领导干部立身立业之本

        做官先做人,做人先修身。严以修身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所在,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推进干事创业的前提保障。“严以修身”与我国传统文化高度契合、一脉相承,对建设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廉洁修身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所在。修身,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是立志之本。孔子倡导“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孟子强调“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大学》认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在于修身,《中庸》中说“好学近乎智,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知斯三者,则知所以修身”。一些古圣先贤、仁人志士之所以能够立德立言立功而名垂青史,无一例外都离不开严以修身。修身的要义在于为国家之利、百姓之福刚健勇毅、任事担当。党员领导干部更要主动汲取传统文化中修身立志的精髓,把修身作为行使公权力、提升百姓“获得感”的基本职业伦理修养,做出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检验的功绩。

        2.廉洁修身是党员领导干部立德立信立行的基本前提。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从这个角度讲,领导干部的言行直接体现作风建设水平。良好的言行需要建立在严格的自我修养基础上。从现实情况看,有的领导干部的蜕化变质往往是从吃喝玩乐这些小处开始的,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生活情趣不健康这些小节开始的,久而久之就很难抵制住歪风邪气的侵袭。追求高尚情操,才能培养健康生活情趣;正确选择个人爱好,才能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慎重对待朋友交往,才能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当好提升道德境界的表率,只有廉洁修身,才能将他律变为自律,将外在的约束变为内在的要求;只有明是非,慎己行,讲操守,重品行,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才能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廉洁修身要明确基本内涵和要求

        修身的本质是一个不断与自己的陋习和薄弱意志作斗争的过程。这决定了党员干部修身的过程必然是经常的、艰苦的、长期的,也要求我们必须掌握正确的修身方法和途径。共产党员修身的特点,既要有马克思主义政党党性修养的鲜明特征,又要立足中华传统文化丰厚的修身资源。我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要自觉从传统文化学中汲取修身资源,坚持正心诚意、保持敬畏之心、谨持常思己过、秉持见贤思齐,努力学习和掌握其中的各种思想精华,以学益智,以学修身。

        1.慎权。慎权,就是谨防滥用权力,要慎重地对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权力是把“双刃剑”,关键是看一个领导干部能不能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领导干部要做到谨慎用权,就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深刻认识权力的本质属性,须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慎独。慎独,就是在独处时能够自省自律、保持本色。自修之道,莫难于养心,养心之难,又在慎独。能慎独,则内省不疚,可以对天地质鬼神。”现实中,有的人常常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总抱着侥幸的心理,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慎独作为一种操守、一种品格、一种风骨,切实做到心中有戒,时时、事事、处处慎独。

        3.慎微。慎微,就是要在细微之处能够保持警惕、警觉、警醒,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记“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的古训,以“吾日三省吾身”的精神警醒自己、鞭策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严防一念之差、一时糊涂,严防不知不觉变质。要算好经济账、前途账、家庭幸福账,切实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4.慎友。慎友,就是要净化自己的朋友圈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与什么样的人交朋友,不仅反映一个人的素质,而且可以影响一个人的行为。要多和正直的、老实的人交朋友,对于居心不良、挖空心思套近乎的人,要时时警醒,敢于拒绝。要放下架子、扑下身子,多和普通职工群众交朋友,坐在一条板凳上拉家常,感受是不一样的、收获也是不一样的,久而久之,就会消除与职工群众之间的心理距离和身份疏离,就会消除挡在干部和群众之间的那道“无形的墙”。

        (三)廉洁修身重在身体力行

        廉洁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廉洁修身作为终身必修课,始终在修身上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修好坚定的理想信念。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四风等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信念动摇、信仰缺失。有的党员干部对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悲观失望、摇摆不定,向往西方那一套;有的干部精神空虚、缺乏寄托,不信马列信风水,不问苍生问鬼神,甚至迷信“大师”;有的党员干部重“利益”轻“主义”、重“实惠”轻真理,信奉“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一套;还有的玩风盛行、情趣低俗,热衷于打牌赌博、吃喝玩乐,群众疾苦不知道,好吃好玩的地方全知道。理想信念不坚定,就会坐不正、行不直。面对多元思想相互激荡、物质诱惑席卷而来的严峻考验,党员干部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生必修课、作为定海神针,深入学习和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2.修好忠诚的政治品格。忠诚是党对党员的根本政治要求,更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牢记自己是党的人,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政治品格。要忠贞不贰。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认识上一致、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同心、情感上认同、行动上同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忠于职守。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做好实实在在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绩,不搞“花架子”。要践行宗旨,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诚心诚意为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这是党员对党忠诚的重要表现。

        3.修好高尚的道德情操。大量事实表明,德行不正、品行不端、生活情趣不健康,迟早会出问题,瘾君子龚卫国就是一个鲜活的反面典型。当然,我们党内不乏道德高尚的好官,“四有书记”谷文昌就是榜样。作为党员干部就要向谷文昌同志学习,坚持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树立正确政绩观、权力观、利益观,正确对待名利地位;心存敬畏,敬畏权力、敬畏党纪、敬畏法律,不心存侥幸,守得住党纪国法的底线;谨言慎行,在生活中做到防微杜渐、洁身自好,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趣”而有度,“爱”而有方。

        四、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准则》第八条强调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与“家”互不可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一个递进阶梯,治国必先治家,治家必有家规。《准则》以党内纪律规矩的方式,将建设良好家风列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

        (一)廉洁齐家的优秀典范

        重视家庭,严明家规,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鲜明特点。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中国传统中的家规”专题中,第一个被推出的家规是《郑氏规范》。在《郑氏规范》168条家规中,868788三条涉及到为政廉洁方面,是针对出仕当官的人规定的。如86条:既仕,须奉公勤政,毋踏贪黩,以忝家法。任满交代,不可过于留恋;亦不宜恃贵自尊,以骄宗族。仍用一遵家范,违者以不孝论。”家规中,对子孙出仕为官、任满离职等有明确规范性要求,违者被视为不孝。《郑氏规范》精华有三:一是厚人伦,崇尚孝顺父母、兄弟恭让、勤劳俭朴的持家原则;二是美教化,开办东明书院,注重教育,且教子有方;三是讲廉洁,从家庭角度制约为官者“奉公勤政,毋蹈贪黩”。《郑氏规范》最大的特点是比较注重家规的操作性,把儒学的追求转化为可操作的细节。这个家族能够300年繁荣昌盛,跟可操作性强的家规有密切的关系。

        廉洁齐家”也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从建党至今,我们党的历代领导人也高度重视家规、家风建设,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楷模。“廉洁齐家”一直为共产党人所“尊崇”,并一直传承了下来。毛泽东对子女要求向来严厉有加,把自己儿子毛岸英送到农村这所大学,坚持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自己的女儿李敏和李讷考上大学后,吃住都在学校里,且一律不准说真实真名;朱德要求家人“老百姓怎样生活,你们就怎样生活”,不准家人搭自己使用的汽车,不准亲友相求,不准讲究享乐;周恩来的“十条家规”,不仅是对亲属的严格要求,更是培养干部家风的极好教材。革命前辈和领导人的清正家风,令人景仰,感人肺腑,值得所有党员干部学习传扬。

        (二)廉洁齐家是干部作风的重要基础

        良好家风和家庭美德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现实生活中的直观体现。一家不治,何以执政为民?家风是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的镜子。将家风建设纳入《准则》,可以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狠抓家风建设,同时又能在全体党员中形成上行下效,上下同步,共建好家风的良性互动。倘若每一位党员都积极行动起来,那么8700多万党员的辐射带动作用将会是无比巨大的正能量源,必会加速推动全社会良好风气向善、向好、向上的步伐。从这个意义上讲,家风人纪顺党心、合民心,必将撑起党风、政风、社风的“蔚蓝天空”。

        欲治其国,必先治家。一室之不治,何以治天下?党的干部要树立好的家风,就必须坚持从严治家。从严治家既要用党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并用自己好的言行引领群众好的风尚,又要经常对自己的配偶子女进行政治思想、道德教育引导,要求家人谦虚谨慎,不追求特殊待遇,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胡作非为。要从点滴小事人手,防微杜渐,细心观察家人的思想和感情,了解和掌握他们的言行,发现问题及时批评、帮助,并加以纠正和制止。家庭成员出了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作,认真查处,不徇私情,不遮掩护短。中央出台了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键是一手抓贯彻落实,一手抓健全完善,将与经济生活密切相关、同时也最可能滋生腐败的主要方面纳入监管范围,以防家庭某一成员出了问题,影响一家人。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家风教育对家庭成员影响至关重要。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培养的优秀人才,是国家建设的重要宝贵财富,干部的言谈举止直接、随时影响着广大群众和配偶子女,特别是对家庭成员真善美的启迪,都具有先人为主和潜移默化的作用。当前,一些干部之所以家风不正,不仅与自己没有管控好家人有关,在很多情况下,关键是其自身不正、不清廉,没有做好榜样,有的甚至走上了犯罪之路,教训极为深刻。有的干部及其配偶对子女宠爱有加,想方设法要为子女留下丰厚家产。究竟为子女留什么,怎么留?这是需要认真考虑的。实践证明,严是爱,宠是害。真正高明的长辈,是把优良思想品德和良好作风留给子女。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家风反映作风,作风影响家风。一个良好的家风,能养成廉洁的作风。反之,如果家庭没有正气,就很容易变成滋生腐败的温床,出现身陷囹圄、祸及家人的家庭悲剧。领导干部要把树立好的家风作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坚持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正好家风,管好家人,处好家事,安好家庭成长摇篮,守好家庭廉洁堤防,建好家庭幸福港湾,切实做到廉洁从政、干净干事。

        1.树立良好家风,要坚持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家风,领导干部自身是关键。当前,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家风不正,不仅与领导干部没有管好家人有关,在很多情况下,主要就是因为领导干部自身不正,没有做好榜样。在家庭中,父母是儿女的老师,领导干部自身是家人的榜样,而要当好这个老师和榜样,既要重言教,更要重身教。领导干部只有身端影正,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其言行对家人才有说服力和感召力,为树立良好的家风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只有领导干部带头树立良好家风,才能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搞好家风,进而促进整个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反之,则会成为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驱动力。严禁他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领家人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模范树立良好家风。同时也要教育好亲属子女等身边人,坚持把管教功夫下在平时,严肃家规,对家人严格要求教育,防微杜渐,做到警惕上高一点、监督上紧一点、批评上严一点,及时敲鼓打针,不包庇不纵容,不姑息迁就,不搞下不为例,让家人不敢越雷池一步。

        2.树立良好家风,要坚决守住底线。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千叮咛、万嘱咐,无论想树立什么样的家风,都躲不过一个关键词——底线。关爱家庭,关爱家人,都是人之常情,党员干部也不例外。但关爱什么,怎样关爱,却值得我们深思。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弄清楚“当官掌权为什么”的问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消除“封妻荫子”等落后观念,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保持对权力敬畏之心,自觉为群众用好权,摆正权力与亲情、党风和家风的关系,防止权力被亲情“绑架”,沦为为小家牟利和让亲戚受益的“私人订制”。领导干部必须懂得,亲情再深也应有度,个人利益绝不能超越党和人民利益,为了个人和家庭幸福,一定要切实管好家人,绝不能触犯党纪国法。如果帮助或者纵容亲属搞特殊化,甚至为他们谋“官路”,开“财路”,可能得逞一时却不能得势一世,结果只能是害己害人。领导干部要树立良好家风,一定要从长远着想解决根本问题,教育家人成为品德高尚的人,坚持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做事,并使之成为他们为人处世的根本,终身受益的宝贵财富。

        3.树立良好家风,要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家风,不能单靠领导干部“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的自觉,还要通过法律和制度的手段,形成具有实际约束力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用公示制度,增加其家庭成员相关信息,扩大任职者家属信息的透明度。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制度,加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亲属的党风廉政教育,通过组织他们看廉政警示片,增强他们的廉洁意识,当好反腐“宣传员”“监督员”,常念“廉政经”,多吹“清正风”,时刻提醒领导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完善外部监督机制,积极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完善举报制度,强化“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把干部监督工作延伸到干部所住社区,构建起组织、社会相互交织的干部监督立体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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