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
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阳朔县多措并举、重拳出击,着力解决阳朔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维护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形象。
一、“十大行动”整治成效显着。至今,共出动人员2110余人次,对阳朔县域内7家旅游社、15家购物店、12家景点景区、30多家旅游饭店、66家旅行社(服务网点)及景区内10处照相点、旅游停车场、汽车站等进行了检查。发放关于规范经营的通知175份,下发阳朔县旅游秩序综合整治整改通知49份,限期整改通知书25份;取缔流动摊点230个,整治占道超门槛经营155处,收缴占道经营灯箱广告牌121块,教育占道经营户32户,处罚违章车辆45辆,暂扣占道经营电动出租车46辆,规范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395辆/次;查处 “飞车党”59人、景区周边尾随兜售85人;对辖区的宾馆酒店、农家乐、酒吧等游客聚集场所进行安全防范检查230场次,检查发现防盗、消防等安全隐患25处;下发行政指导通知书71份,立案调查4件;查处无资质乱设旅游咨询点9处,引导15户无证照经营户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不法经营户24户,下架制售旅游假冒、问题商品2批次;查处非法营运 “黑出租”13起,查扣非法营运三轮车5辆、摩的6辆,处罚非法营运车主29人,处理违章经营旅游客车30起,出租汽车不打表2起、议价2起。
二、为有效扭转阳朔遇龙河竹筏漂流乱象,从源头上消除漂流中索要小费、强行消费等旅游乱象的继续发生,实现遇龙河景区的正规化管理。2016年1月6日到10日,遇龙河朝阳、夏棠、兴隆、金龙桥、遇龙桥五个码头封航停漂,并这些码头的竹筏进行收购,统一管理。
三、继续推进漓江旅游综合整治工作。2015年12月10至2016年1月7日,整治队伍共依法拆除临时搭建摊点134处、收缴流动摊点推车26辆,对4处占用河道非法取沙私建码头进行挖除并恢复原貌,并对22处违法建设的农家乐、照相台、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并恢复原貌,面积约为11300平方米;业主自行拆除农家乐或观景台9处,另有15家店主积极配合联合执法队伍对自家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拆除面积达7300平方米。整治队伍还对周边以及兴坪古镇主街道的工艺摊、店铺的占道经营、乱摆乱放、跨门槛经营进行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并对违法广告牌进行拆除。据统计,暂扣工艺摊13处,灯箱、广告牌380块,劝阻跨门槛经营、乱摆乱放达460多次,有效制止其违规经营行为。并对拆违现场恢复原貌,截止日前已恢复原貌3000多平方米,清理建筑垃圾520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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