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_桂林旅游政务网
  • 桂林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信息来源:平安广西网  作者:曹长青  发布时间:2019-05-28 10:50  字体+ | 字体-

      为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专项斗争的新要求,研究部署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配合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推动全市专项斗争深入开展,4月3日上午,桂林市委组织召开了由市委、市政府分管联系副秘书长,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各县(市、区)党委主要领导、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参加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秦,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赵志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吕洪安,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彭东光,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赵仲华,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荣茂,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敏,市检察院检察长林鼎立等领导出席会议。 

      赵乐秦在讲话中着重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直接关系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上来。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他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是一个重要发展契机。去年以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黑恶势力受到沉重打击,社会治安有效改善,社会风气得到净化,政治生态更加清朗,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桂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政治站位不够高、宣传发动不够深入、群众满意度亟待提高等困难和问题。我们要咬住既定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再掀新一轮强大攻势,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赵乐秦强调,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桂林“两个建成”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扫黑除恶三年攻坚战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结合桂林实际,今年要针对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突出问题,拿出具体实际行动,继续严厉打击一批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强化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到领导再加强,责任再明确;加大依法严惩力度,根据工作重点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的方向和措施。加大侦破大案、“打财断血”力度,加大依法惩治、快诉快判力度,加大深挖幕后、打伞破网力度,加大综合整治、乱象治理力度,加大固本强基、铲除土壤力度;深入细致宣传发动,坚持打击、宣传、普法一体推进,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和惩恶扬善的良好风尚;突出抓好平安桂林建设。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平安桂林建设的要事急事来抓,营造更加安定的政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力做好迎接督导各项工作。强化担当,压实责任,准备充分,工作到位,宣传到位,氛围浓厚。
      
      赵乐秦要求,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集中攻坚阶段,必须强化各项工作保障,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要压实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强化组织协调,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标本兼治,坚持治标与治本并重。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充分结合,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强化担当作为,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自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导致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赵志军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逐项细化任务措施,逐条要求落实责任,确保人人有责、人人担责,形成扫黑除恶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中央部署的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最终胜利。同时,赵志军还针对“清明”、“三月三”等节日临近和桂林即将进入旅游旺季如何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和旅游公共安全等工作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方面要全力做好矛盾风险隐患特别是因坟山纠纷引发的不稳定事件的摸排化解工作。要加大排查力度,及时获取内幕性、动态性的情报信息,综合运用各种措施,确保防范到位。另一方面,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旅游公共安全工作。健全完善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出现问题,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将问题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
      
      会上,陈荣茂通报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传达了3月份自治区督导组反馈意见及中央督导组在各市督导工作大体安排;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委、秀峰区、平乐县作交流发言;各县(市、区)党委书记向市委、市政府递交《2019年度桂林市综治(平安桂林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据悉,2018年,桂林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完成了公安部对广西唯一重点督办案件——永福县李佳涉黑案的侦、捕、诉、审、判工作,实现了该案“当年立案、当年抓捕、当年移诉、当年审判”,在全国仅此一例;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主要指标全区排名第一。截至今年3月29日,共收集线索645条,打掉涉黑组织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3个、涉恶团伙176个,刑拘涉黑犯罪嫌疑人91人、涉恶犯罪嫌疑人1636人。审判机关审结涉黑案件9件判处41人、涉恶案件7件判处46人。全市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69条,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6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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